诬告陷害典型案例

案例一:

王某,中共党员,某区事业在编职员。

2017年6月以来,王某因在工作中与单位领导周某经常产生摩擦,对周某心存不满。于是以串改送货的单据为证据举报周某在订购快餐过程中收受回扣的问题,通过多次邮寄实名举报信的方式向省级纪检监察机关举报,意图给周某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受到党纪追究。

报经市纪委批准,该区纪委对王某涉嫌诬告陷害开展核查。经查,王某所反映情况不属实,并存在主观恶意,致使被诬告人周某的声誉受到了不良影响。王某的行为违反了组织纪律,已构成诬告陷害违纪行为。2018年3月,依据2016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九条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七)项之规定,给予王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